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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2/2/26 19:37:00


  世人都知道“是药三分毒”,很多人就是据此总是拒绝吃药,有病就自己扛着,以为自己能扛好了,就可以不受药毒的伤害。实不知,有病自己扛着受到的伤害更大。有许多人,平时轻易不生病,生病了自己扛一扛就没事了,但是突然有一天感觉非常不舒服,一检查就是癌症之类的大病绝症。这样的人,就是平时太相信自己的身体而不相信药物。

 “是药三分毒”,这句话如何理解?

 首先,应该反问一句,药物有三分毒不好吗?如果药物都没有了毒性,那么它的价值何在呢?还应该再反问一句,药物有三分毒,那么,你想过疾病的毒有多少分吗?不吃药,不及时治疗疾病,你拒绝了三分毒,但是豢养了七分毒,岂非得不偿失?

 如果我们伸手去摸火焰,会感觉很疼。疼痛其实不是坏事,它是人体的自保功能。没有了疼痛反应的话,很多时候人受到的伤害会更大。疾病也一样。很多症状其实也是人体的一种自保功能、提示信号。不吃药自己抗着的人,其实是一再忽视身体给你的提示信息。症状是可以暂时消失的,但是真正的问题不等于就此消除。如果我们通过手术切断了神经,再把手伸进火焰中,就不会感到疼痛,但是后果可想而知。所以,当人体感到不舒服的时候,不舒服的症状不是问题的本身,而可能是寒邪、湿气、血虚等等病因才是根本问题。不用药物消除寒邪、湿气,不用药物补养气血,症状是可以因为人的忽略而暂时减缓的,但是寒邪、湿气和气血不足等问题却常年存在,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的衰败,早晚有一天会酿成大问题。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平时看上去身体似乎很好(只是没有表现出很多症状),但是后来却得了绝症的缘故。那些平时很在意自己身体,有病及时治疗的人,往往很少得绝症。所以,平时没有什么大的症状,不等于身体很健康;平时有些症状自己觉得能扛过去,不等于疾病彻底治好了;常年的亚健康状态所造成的伤害,其实远远大于药物对身体可能造成的影响。

 什么是药物的毒?毒其实都是相对而言的。有人一口气喝了13杯白开水,就是死于水中毒;也有人在氧吧里吸氧,最后死于氧中毒;至于长时间进行日光浴的人,也是皮肤癌高发的人群。我们常常说,阳光、空气和水是生命存在的基本要素。但是,连这些基本要素都可以致人死地。相反的,砒霜是剧毒的东西,但是有人善于使用砒霜治疗白血病,效果很好;一氧化碳可以要人性命,但是微量的一氧化碳可以治疗心脏病;蛇毒可以毒死几百上千人,但是适量的蛇毒在治疗风湿病、心脏病和晚期癌症的止疼上效果显著。天下没有任何一种物质是绝对无毒的。“毒”只是一种效应。“效应”就要有至少两个事物发生反应。所以,不能脱离具体的人体去说什么物质或什么药物有没有毒或毒性大小。没有对象事物做出反应,就无所谓“效应”,没有“效应”就无所谓“毒”。

 三伏天给人一个火炉子,人人都会觉得耐受不住,但是三九天给人火炉子,人人都会感觉十分受用。火炉子没有变化,但是条件变了,人的感受也不同了。所以,在常人看来的“毒药”,到了病家那里恰恰是无比受用的灵丹妙药。

人和人之间的具体情况是千差万别的,所以,所谓“毒”的评价标准也是有千差万别的。名医吴佩衡,曾经在一副方剂中使用克附子而最终救活了孩子的性命,但是对于一个有阳明实症的人来说,10克附子就可以要他的命。面对这两个病例,你如何衡量附子的毒性呢?我自己亲眼见过使用4根红人参起死回生的病例,4根红人参,大约有上百克;但是对于一些不适合服用人参的患者来说,10克红人参可以让他们心跳加速呼吸不畅烦躁欲死。按照药性上讲,都说人参无毒附子有毒,但是用对了,附子就成了无毒且救命的药,用数百克也无妨;如果用错了,本来可以续命延生的人参一样可以杀人不眨眼。

 毒与不毒,根本不在于药物,而在于当不当用。杀人和救人,也不是药物的功过,而在于医生辩证是否准确。药物本身不危险,哪怕是有毒甚至有剧毒的药。有危险的是庸医,自古杀人的都不是毒药而是庸医。

 还有人认为,既然药食同源,那么,能用食物治疗的疾病就尽量不用药物,食疗安全而药物不安全。


  比如,有湿气的人,可能会选择每天喝红豆薏米粥,而不选择服用苓桂术甘汤之类的药物。为什么呢?因为保健医生介绍说,红豆薏米粥是食疗,是可以长期食用的,没有任何毒副作用。但是,红豆化湿的同时是伤精的,薏米长期食用会造成胸腺和肌肉的萎缩,这些如何不是毒副作用呢?药物和食物其实都是有药性有功能的,区别在于大小和急缓。所以,对于食物的选择和选择药物一样,是需要辩证的。没有辩证和辩证错误的话,食物虽然偏性小而缓,但是长期服用一样可以带来恶果。食物与药物没有根本区别,关键还是在于辩证。

人体是一个开放的巨系统,随时在和外界交换物质、能量和信息。常言说,“多个朋友多条路”。其实,药物也是人的朋友。人在社会上生存,不可能不和任何人发生关联,也不可能不依靠朋友的帮助而完全仅靠自己的努力就能成事。人生需要外界的帮助,人体也需要外界的帮助。我们吃饭是向外界寻求物质的帮助,吃药一样是寻求。


  是药就有几分的偏性。而这个偏性对证,就不是毒,不对证就是毒(偏性产生的伤害)。古人云:是药三分毒。我国最早的医学专著《内经》对如何用药十分讲究,将药分为大毒、常毒、小毒、无毒。治疗疾病要求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。当今不少的人认为中药大多数源出于天然的动植物和纯中药制剂,比化学药品的药性平和而安全,总认为不会发生药物毒副作用。其实不然,如果任意滥用,乱役药石,同样亦会发生毒副作用。


   俗话说:“是药三分毒”;但很多人并未真正懂得这句话的含义。常常见到一些人,明明已经生病了还撑着不吃药,导致病情加重甚至要入院治疗;还有一些人病还没好就擅自停药,容易导致病情反复。生病了一定要吃药吗?在疾病初期,并不一定马上用药物治疗;如感冒刚刚开始,症状还很轻微的时候,只要注意避风寒,多喝水,饮食清淡,保证足够的营养和睡眠,是可以自愈的;又如过食煎炸食物或进补之后,出现咳嗽、喉咙疼痛、口干等不适,只要注意戒口,适当的饮食调整,症状也会慢慢消失。这是身体的自我调节功能在起作用。当病邪较重,超出了自身调节的范围时,就要靠药物治疗了,也叫“以毒攻毒”。所谓药物的“毒”性,有广义与狭义之分。狭义的“毒”乃是指药物对人体的毒副作用,是我们所要避免的;广义的“毒”是指药物的偏性,我们利用它来达到治疗的目的。在古代医药文献中,“毒药”常是药物的总称。意指药物皆有偏性,在《素问》中有这样的记述:“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。”意思是说用偏性大的药物(如石膏、附子等)治病,有十分的病,只治到六分病好就不用该药了;用普通偏性的药物治疗(如菊花、陈皮等),有十分的病,只治到七分病好就不用该药了;偏性小的药物(如葛根、首乌等)治病,有十分的病,只治到八分就可以了,没有偏性的药物治病,(如淮山、枸杞子),有十分的病治到九分就可以了。还剩下一分的病怎么办?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待身体自己去调节恢复。可以看到,古人在治疗疾病时,已经注意防止过度治疗对身体造成损害,提倡的是科学严谨及人性化的治疗。近代著名学者张景岳作了进一步的解释:“药以治病,因毒为能,所谓毒药,是以气味之有偏也,盖气味之正,谷食之属是也,所以养人之正气,气味之偏者,药饵之属是也,所以去人邪气。其为故也,正以人之为病,病在阴阳偏胜耳……是凡可辟邪安正者,均可称为毒药。故曰毒药攻邪也”。后世许多本草书籍中,在某些药物性味之下所指的“大毒”、“小毒”,已是指明该药具有一定的毒性或副作用,使用不当可能导致中毒,因而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其用法、用量,可以通过适当的炮制、配伍、制剂等减轻或消除其有毒作用,保证用药安全。因此,我们无论是在养生保健,还是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,都要根据身体气血阴阳的偏差,合理的选用药物进行调理纠正,使得身体能够保持相对的平衡,达到健康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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